新北市土城藝文館受理116年度展覽申請
- 發佈日期:2026-04-02
- 截止日期:2026-04-30
- 發佈單位:永和區公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 目的:提倡藝術創作風氣,發揮社會教育功能,提昇藝術文化水準。
🟦申請資格如下:
(一)具有本國國籍,從事藝術創作或具特色收藏之個人及團體。
(二)各機關或藝文社團及各級學校藝術相關科系之畢(結)業展、工藝設計展、民俗藝品展等項。
前項申請人除土城藝文館主動邀展外,曾於該館辦理展覽完畢未滿二年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展出檔期為116年度,每檔展期大約4週,詳細申請應備文件請至新北市土城區公所網站(便民服務/藝文展場申請)查詢下載,或電洽(02)22732000 分機751或752查詢。
🟦檢附「新北市土城藝文館申請展覽作業要點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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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