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114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自115年2月13日起至4月20日止受理申請
- 發佈日期:2026-02-04
- 截止日期:2026-04-20
- 發佈單位:永和區公所
- 類 別:原住民最新消息
- 內 容:
- 一、本補助對象為現就讀本市立案公、私立幼兒園2歲以上未滿3歲之原住民幼兒,幼兒年齡之計算,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認定,114學年度第2學期原住民幼兒之出生日為111年9月2日至112年9月1日者符合本次申請資格,請家長自2月13日起4月20日前逕向各該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
二、應繳證明文件:
(一)幼生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以證明幼兒具原住民身分)。
(二)申請表。
(三)當學期繳費收據正本(如正本遺失,影本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幼兒園戳章)。
三、本案相關附件檔案(含範例)請至「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或「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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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