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立案宗旨
為整合現有民間資源,鼓勵區民社會參與,以投入本區共同為民眾作各項社會福利服務活動,期能提昇區民生活品質,增進服務學習,創造本區新世紀優質生活。
計畫目的
- 協助本所推動社會服務工作、關懷社區長者、身心障礙者及各項節慶藝文活動等服務。
- 培養社區民眾發揮關懷互助精神。
壹、服務對象及內容
本所志願服務隊目前共分12組
組別 | 內容 |
---|---|
悠遊卡 | 協助申辦敬老卡、身障者愛心卡、陪伴卡、兒童卡及諮詢 |
巡迴 | 提供洽公民眾諮詢及引導服務。 |
榮民(眷)服務 | 協助本區榮(民)眷辦理社會福利轉介及諮詢。 |
電話問安 | 每週向本區獨居老人電話問安關懷及協助社會福利轉介。 |
調解會 | 協助民眾申請法律諮詢及引導。 |
接駁車 | 協助弱勢民眾上下車及反映司機服務狀況。 |
公園綠化 | 協助本區公園環境維護及違規勸導工作。 |
道路維護 | 協助本區道路安全查報。 |
文書 | 協助志工服務時數及資料登錄。 |
文化 | 協助本所辦理各項慶典、藝文及社會福利公益活動。 |
獨居老人送早、午餐(晚上點心) | 協助本區弱勢獨居長者送餐及關懷。 |
其他(災民收容) | 當本區面臨重大災害且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時,隨機支援災民作收容安置工作。 |
貳、召募對象
- 召募對象:
設籍新北市或台北市,20歲~65歲,男女不拘,小學畢業 程度以上,身心健康,有服務熱忱之民眾,且能夠與他人合作共事者;獨居老人送餐志工條件為年滿60歲以下,身心健康、具有愛心和服務熱誠、肯犧牲奉獻並持有機車執照之男女生皆可。 - 招募方式/流程:
- 宣傳及網路:透過各種宣傳管道,招募社區中有意願共同服務社區長者的民眾。
- 面談:了解服務動機及確認長期服務之意願。
- 錄取:可依個人志趣及可配合服務時間選擇組別,須先實習3個月,方可錄取。
- 訓練:錄取志工均應參加本所或新北市政府辦理之基礎及社福綜合類特殊訓練,方可取得服務紀錄冊及服務證,成為本所正式志工。
叁、服務管理
- 志工大會:1年1次
- 幹部會議:一年2次以上。
- 小組會議:一年計約6次;不定期召開。
- 服務登記:每1個月登錄1次,一年共12次。
- 電話問安:志工每天登錄電訪內容並作日報表。
肆、服務知能
- 基礎訓練:1次計6小時。
- 特殊訓練:1次計6小時。
- 實習:3個月
- 講座、研習:每年2-4次,計約8小時(亦配合外部服務相關之研習)。
伍、獎勵聯誼
- 獎勵(表揚): 1年1次。
- 定期聯誼:1年2次。
陸、考核
- 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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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