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檢舉貪污是否有獎金可領?但我的身分會被洩露嗎?
- 發佈日期:2021-01-26
- 發佈單位:永和區公所
- 類 別:廉政及檢舉事項
- 詳細內容:
- 有的。要件是於貪污行為未被發覺前,向政風機構或有偵查權的機關(如地檢署、調查局等)提出檢舉,最後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給與獎金,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一千萬元獎金。另外依「行政程序法」及「獎勵檢舉貪污辦法」之規定,受理單位對於檢舉人的身分、資料都會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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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