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5年「婦幼安全創作比賽」
- 發佈日期:2026-03-04
- 截止日期:2026-05-11
- 發佈單位:永和區公所
- 類 別:公告
- 公告日期:2026-03-04
- 主辦單位:永和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5月1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參賽對象:
(一)「國民小學海報創作」:以114年9月起就讀本市各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低(一、二年級學生)、中(三、四年級學生)、高(五、六年級學生)年級3個組別。
(二)「攝影創作」及「Logo創作」:以設籍本國之國民,年齡不限。
三、作品主題及規格:
(一)主題:應與婦幼安全相關,諸如性侵害、性騷擾、跟蹤騷擾、數位性別暴力、兒少性剝削、兒童虐待及家庭暴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內容以正向(保護、守護、愛護)、溫馨和諧為佳。
(二)詳如「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攝影創作」及「Logo創作」比賽辦法。
四、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作品品質(30%)等3個項目進行評分。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參選作品倘未達一定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三)著作權: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該項權利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五、獎勵方式:(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之禮券)
(一)「國民小學海報創作」低年級組、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計27名)金獎1名,禮券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銀獎1名,禮券4,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銅獎1名,禮券3,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佳作6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1幀。(二)「攝影創作」:(計9名)金獎1名,禮券1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銀獎1名,禮券7,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銅獎1名,禮券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佳作6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幀。(三)「Logo創作」:(計9名)金獎1名,禮券1萬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銀獎1名,禮券7,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銅獎1名,禮券5,000元、獎盃1座及獎狀1幀。
佳作6名,禮券2,000元及獎狀1幀。
六、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15年5月底前於本隊網站公布,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七、頒獎作業:預計於115年6月中旬於本局6樓大禮堂舉行聯合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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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6-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