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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宗教寺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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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寺廟設立登記應附文件
  • 法令依據:
1.監督寺廟條例(中華民國18年12月7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13條)。
2.辦理寺廟登記須知(內政部108年8月6日台內民字第1080223441號修正發布)。
  • 民眾應附證件、書表、表單、附件:
1.登記申請書。
2.寺廟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身分證明文件。
3.寺廟登記概況表4份。
4.法物清冊4份。
5.信徒或執事名冊、願任同意書及信徒或執事資格證明文件各4份。
6.章程及信徒或執事會議紀錄各4份。
7.管理或監察組織成員之名冊及其產生之會議紀錄。
8.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
9.寺廟建築物外觀及主祀神佛像照片。
      10.土地登記(簿)謄本。
      11.土地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或下列文件之一:
          (1) 土地屬國有原住民保留地,附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保留地主管機關(單位)出具之准予承租土地函。
          (2) 土地屬以標租以外方式出租之國有非公用土地,附原租賃契約影本及土地管理機關同意原承租人轉讓租賃權之證明文件。但原承租人為寺廟籌備人公推之代表人,且原租賃契約已附註○○寺廟籌備處代表人者,免附土地管理機關同意原承租人轉讓租賃權之證明文件。
          (3) 土地屬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者,附土地租賃契約或土地管理機關出具之土地使用同意文件。
          (4) 土地已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註記者,附更名登記同意書。
     12.建築物使用執照。
     13.物登記(簿)謄本。但建築物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得免附。
     14.建築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但建築物已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註記者,附更名登記同意書。

二、.第一次辦理信徒確認作業程序
  • 法令依據:辦理寺廟登記須知(內政部108年8月6日台內民字第1080223441號修正發布)。
  • 信徒或執事得依下列各款認定:
   1.寺廟開山、創辦者。
   2.依教制辦理皈依傳度者。
   3.於寺廟有人力、物力、公益慈善、教化事業等有重大貢獻者。
  • 應備文件:
          (1)信徒名冊(如附格式,核發用信徒名冊1式4份;公告用信徒名冊1式5份,備文報請轄區公所備查)。
          (2)願任信徒同意書。
          (3)其他證明文件。

三、新加入信徒異動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會議紀錄4份。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信徒簽到名冊4份。
  • 新北市寺廟新加入信徒名冊4份。
  • 新北市○○寺廟異動後信徒名冊4份
  • 願任信徒同書書

四、除名信徒異動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會議紀錄4份。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信徒簽到名冊4份。
  • 新北市○○寺廟異動後信徒名冊4份。
  • 新北市○○寺廟除名信徒名冊4份。
  • 依除名原因,檢附下列文件各4份:
           (1)死亡: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文件。
           (2)連續兩年未出席信徒大會:前2年會議紀錄簽到簿影本或郵局查無此人回函。
           (3)自願放棄信徒資格:自願放棄聲明書。

五、管理人制或住持制寺廟負責人變動
  • 原負責人死亡證明文件4份(任期屆滿改選、辭職者免附)。
  • 原負責人辭職書及印鑑證明各4份(原負責人死亡者免附)。
  • 新任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4份。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會議紀錄4份。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信徒簽到名簿4份。
  • 管理人及監察人名冊4份。
  • 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
  • 原核發寺廟登記證正本。

六、財團法人制(含董監事)變動應備文件
  • 原負責人死亡證明文件 4 件(辭職者免附)。
  • 原負責人辭職書及印鑑證明各 4 份(任期屆滿改選、原負責人死亡者免附)。
  • 新任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 4 份。
  • 新北市○○區○○財團法人○○年第○○次董(監)事會議紀錄4份。
  • 新北市○○區○○財團法人○○年第○○次董(監)事簽到名冊 4 份。
  • 新北市○○區○○財團法人第○○屆董(監)事名冊(請加註任期起迄)。
  • 財團法人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

七、管理委員會制(含管理委員、監察委員)變動應備文件」
  • 原負責人死亡證明文件 4 件(辭職者免附)。
  • 原負責人辭職書及印鑑證明各 4 份(任期屆滿改選、原負責人死亡者免附)。
  • 新任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 4 份。
  • 新北市○○區○○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會議紀錄 4 份。
  • 新北市○○區○○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信徒簽到名冊4份。
  • 新北市○○區○○寺廟第○○屆管理(暨監察)委員(聯席)會議紀錄 4 份。
  • 新北市○○區○○寺廟第○○屆管理(暨監察)委員簽到名冊4份。
  • 管理委員及監察委員名冊 4 份(請加註任期起迄)。
  • 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4份。

八、預算
  • 新北市○○寺廟○○年度預算書4份。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會議紀錄4份。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信徒簽到名冊4份。

九、決算
  • 新北市○○寺廟○○年度決算書4份。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會議紀錄4份。
  • 新北市○○寺廟○○年第○次信徒大會信徒 簽到名冊4份。
  • 新北市○○寺廟○○年度決算書公告照片1式4份(遠、近至少各1張)。
 
十、其它
  • 會計年度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 決算於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依組織章程及相關規定辦理。
 
民政課>宗教寺廟業務>洽詢電話:29282828#218
瀏覽人次:1620 人 更新日期: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