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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替代役退役證明書補(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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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對象:替代役退役者,因遺失、更名其補(換)發退役證明者。
  • 檢附證件:
  1. 國民身分證。
  2. 印章。
  3. 委託家屬辦理代辦者,除前二項外,另備代辦家屬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洽辦單位:本所4樓役政災防課
諮詢電話:(02)2928-2828轉541
更新日期:202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