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防治狂犬病相關事宜
- 發佈日期:2024-03-20
- 截止日期:2024-12-31
- 發佈單位:永和區公所
- 類 別:公告
- 公告日期:2024-03-20
- 主辦單位:永和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一、民眾遇見野生動物時務必遵守三不原則,即「不餵食、不捕捉、不接觸」。
二、如發現動物行為異常或死亡屍體,請通報各地動物防疫機關處理,或可撥打農業部林業署專線0800-000-930及防檢局動物防疫專線0800-761-590。
三、飼養犬貓及其他肉食目動物,如浣熊、雪貂等應每年施打一劑強犬病疫苗,如超過預訂注射時間未補強,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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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