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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役男軍種號次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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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軍種號次抽籤程序須知:
  1. 抽籤對象: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經徵兵檢查判定為常備役體位,依法應受國軍常備兵現役、軍事訓練徵集者,均應參加役男軍種號次抽籤。
  2. 抽籤分類:依役男最高學歷所習科、系、所、組別,配合民專軍用原則,區分「航海類」、「航空類」、「通用類」等三類別。
  3. 抽籤之實施程序:
    1. 舉行抽籤儀式。
    2. 工作人員就位。
    3. 揭示現在抽籤表。
    4. 清點籤票:邀請役男代表二人會同監證人員開啟籤票袋,並清點籤票無誤後,投入籤筒攪拌,進行抽籤。
    5. 唱名:
      1. 依抽籤名冊之編號順序唱名,發音應正確、清晰,音量適中。
      2. 唱名三次未到者,依規定請主持人代抽。
      3. 唱名速度,應視作業進度妥適控制。
      4. 必要時全程得錄音存證。
    6. 國民身分證核對:
      1. 依抽籤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詳加核對,其由家屬代抽者,應審查代抽者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2. 須主持人代抽者,應填發其役男名條。
      3. 對同姓名者,應核對其住址、姓名,是否相符。
    7. 抽籤:
      1. 指示役男或其他代抽人抽出籤票。
      2. 役男抽籤,一次抽定軍種兵科及入營順序號碼。
      3. 役男未到場,亦未委託家屬代抽者,由主持人依規定代抽。
      4. 將籤票連同抽籤通知書遞交唱票員。
    8. 唱票:
      1. 開啟籤票,請抽籤人過目後,唱出役男姓名,抽中之軍種兵科 及籤號。
      2. 籤票連同抽籤通知書遞交籤票處理員。
    9. 籤票處理:
      1. 核對抽籤通知書、國民身分證無訛後,在籤票上登記役男姓名 (代抽者並登記代抽人姓名)或蓋章。
      2. 籤票副聯撕交役男(代抽人)收執,發還國民身分證、印章、 收回抽籤通知書,告知役男「手續完成」。籤票遞交名冊登記員。
    10. 後續作業:役男未到場而由主持人代抽者,主辦抽籤單位於抽籤完畢 ,將抽籤結果以雙掛號通知役男。
 
役男軍種號次抽籤注意事項及應備證件:
  1. 參加抽籤役男,應持抽籤通知書及本人國民身分證與印章,依照規定時間、地點親自準時到場抽籤,逾時則代抽。
  2. 役男本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場抽籤時,可委託年滿二十歲或已結婚之親屬代抽(請攜帶役男及代抽親屬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及抽籤通知書,若代抽人所持證件無法確定與役男之關係,則不得代抽),如未到場者,依規定由公所之代表代抽,事後不得提出異議,亦不得申請變更抽籤結果。
  3. 役男個人基本資料、體位及聯絡電話如有不符時,請於收到抽籤通知單後,儘速向公所役政災防課申請更正。
  4. 依徵兵規則第37條規定,參加抽籤之役男,可向就業單位或就讀學校申請公假。
  5. 抽籤完畢之籤票副聯請保管至應徵入營為止。
  6. 抽籤當日如遇公所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抽籤延期舉行,確定日期另行通知,請向公所役政災防課聯繫。
 
洽辦單位:本所4樓役政災防課
諮詢專線:(02)2924-4337
(02)2928-2828轉541
 
瀏覽人次:9120 人 更新日期:20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