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變更)申請」多目標使用計畫書內容格式範本
- 發佈日期:2024-03-11
- 截止日期:2024-04-30
- 發佈單位:永和區公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 一、依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113年3月11日新北城開字第1130439623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程序正義,避免後續衍生民眾抗議之情事,市府城鄉發展局於多目標使用計畫書內容格式範本新增「地方溝通與說明」章節,申請單位向市府申請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前,必須事先與地方民眾或民意代表作充分的說明與溝通,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多目標使用計畫書,經本局檢視確已備具本辦法第4條、第5條規定之書件內容及應表明事項後,續召開聯合審查。
三、另市府城鄉發展局前於108年4月8日簽准為簡化行政流程,市府相關機關辦理新建公有建築及公共設施興建涉及多目標使用時,授權由市府各該工程主辦機關審查,爰主辦機關依上開簽准內容自行辦理多目標審查時,亦須事先與地方民眾或民意代表作充分的說明與溝通,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多目標使用計畫書。
四、有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申請書及使用計畫書範本等相關表單及文件,已放置「新北市政府網站首頁/便民服務/申辦e服務/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變更)申請」及「新北市政府城鄉發站局網站首頁/關於城鄉/業務職掌/開發管理科/施政計畫四、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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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