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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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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說明
  1. 實際居住於永和區之負擔家計者,在3個月內發生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其他變故以致無法工作沒有收入,導致生活陷困者;經過訪視評估,確認是否達到「家庭已無足資維持基本生計之存款或收入」要件。
  2. 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及印章。
    2. 其他依不同事由提出不同證明文件,如
      (1)死亡證明書及喪葬費用收據。
      (2)失蹤報案3聯單。
      (3)醫生診斷證明(須載明一個月以上無法工作)或重大傷病卡及醫療收據。
      (4)失業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勞保加退保證明,以證明申請人是因最近3個月內之事故導致無法繼續工作。
  3. 若為長期失業致生活陷困,會審酌申請人實際情況協助申請其餘社福補助,或轉介民間團體。
洽辦單位:本所一樓社會人文課
諮詢專線:2928-2828轉163、166、167
瀏覽人次:1581 人 更新日期:2021-02-26